苯乙烯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1-12-22浏览次数:11
| 危险性类别 | 品名、英文名、分子式、CAS号 | 危险性标志 |
| 易燃 | 苯乙烯 styrene C8H8 CAS号:100-42-5 |  |
| 理化数据 |
| 熔点:-31 °C 沸点:145~146 °C 闪点:32℃ 引燃温度: 490℃ 相对密度(d水=1):0.909 相对蒸气密度(d空气=1):3.6 饱和蒸气压:1.33 kPa(30.8℃) 爆炸上限:6.1% 爆炸下限:1.1% |
| 危险特性与安全存储 |
| 危险特性 | 易燃,具刺激性。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明火、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,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。遇酸性催化剂如路易斯催化剂、齐格勒催化剂、硫酸、氯化铁、氯化铝等都能产生猛烈聚合,放出大量热量。遇火源会着火回燃。对环境有严重危害。 |
| 安全存储 | 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应与氧化剂、酸类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库房。库温不宜超过30℃。包装要求密封,不可与空气接触。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施。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。 |
| 防护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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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接触表现与急救措施 |
| 接触表现 | 对眼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刺激和麻醉作用。急性中毒:高浓度时,立即引起眼及上呼吸道粘膜的刺激,出现眼痛、流泪、流涕、喷嚏、咽痛、咳嗽等,继之头痛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全身乏力等;严重者可有眩晕、步态蹒跚。眼部受苯乙烯液体污染时,可致灼伤。 |
| 急救措施 |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。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,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。就医。 吸 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 食 入 饮足量温水,催吐。就医。 |
| 泄露应急处理 |
|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,并进行隔离,严格限制出入。切断火源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,穿防毒服。尽可能切断泄漏源。防止流入下水道、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。小量泄漏: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。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,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。大量泄漏: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。用泡沫覆盖,降低蒸气灾害。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,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 |
| 职业接触限值 |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|
| PC-TWA(mg/m3):50 | 灭火剂: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灭火。 消防人员须佩戴携气式呼吸器,穿全身消防服,在上风向灭火。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发出异常声音,必须马上撤离。 |